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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国际市场中,一张远期汇票的持有人如想在付款人付款前取得票款,可以经过背书将汇票转让给银行或贴现行或金融公司,由它们扣除一定贴现利息后将票款付给持有人,这种行为叫做贴现。
票据贴现就其性质而言是银行的一项授信业务,金融机构实际上是通过贴现的方式给持票人以贷款。但与一般贷款不同的是,由于贴现机构是通过背书方式取得票据的票据权利人,所以出票人、收款人、背书人、承兑人和保证人均对该贷款(票据金额)承担连带责任,这样,限度地保证了这种短期贷款的资金安全。
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,如果购货企业不能足额支付票款,承兑银行按承兑协议,按逾期借款处理,并计收罚息。银行会付款给持票人,可以按期收回货款。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,账户没有足够的钱。银行不负责付款,由购销双方自行处理。
银行承兑的作用在于为汇票成为流通性票据提供信用保证。汇票是列明付款人和收款人的双名票据,经银行作为第三者承兑后则成为三名票据。承兑银行成为主债务人,而付款人则成为第二债务人。实际上,银行承兑汇票相当于对银行开列的远期支票。持票人可以在汇票到期时提示付款,也可以在未到期时向银行尤其是承兑银行要求贴现取得现款。银行贴进票据后,可以申请中央银行再贴现,或向其它银行转贴现,更一般的做法是直接卖给证券交易商,再由其转卖给其它各类投资者。银行承兑汇票的重要投资者是外国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。